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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 中国传记文学学会理事、法律维权专业委员会主任

王刚

中国传记文学学会理事     法律维权专业委员会主    律师王刚.jpg

联系方式:+86 10 5268 2888   +86 10 5268 2999(传真)



代表性项目
  • 常年法律顾问

  •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常年法律顾问

  • 雄安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常年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 代理邢某某合同诈骗案,该案是北京市检察系统引入证据开示的第一案,邢某某成为证据开示制的第一个受益人—被不起诉人

  • 代理加拿大籍华人蒋某职务侵占案,不批捕

  • 代理王某挪用国有公司巨额资金赌球案,罪名由挪用公款罪改为挪用资金罪,刑期减半

  • 代理上市公司高管唐某职务侵占案,一审法院判决无罪,检察院抗诉后又撤诉,一审无罪判决生效。该案入选北京市律师协会主编《刑事二审再审改判案例》

  • 代理郭某组织领导传销案,不批捕

  • 代理某拟上市公司董事长李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检察院不批捕

  • 代理作家黑某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不批捕

  • 代理刑事犯罪举报代理

  • 代理欧华投资举报其前驻华代表杜某某职务侵占案(该案是本市第一起追究侵占公司股权者刑事责任的案例)

  • 代理中科院某研究所举报崔某职务侵占案

  • 代理新锐科技举报刘某职务侵占案

  • 代理中投基金举报毕某合同诈骗案

  • 代理戴某举报刘某合同诈骗案等

  • 代理曾为中交建设、中国联通、中国有色等央企提供过本领域优质的法律服务

  • 民事诉讼

  • 代理中航工业与北京某建筑集团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案的一、二审,胜诉并在司法实践中确立了“不异议既认可”的经典判例

  • 作为中国科学院下属公司的代理人,出庭代理了与北京某建筑集团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及相关案件16起,全部胜诉

  • 代理东方大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新世家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胜诉

  • 代理某电器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达到诉讼目的

  • 代理崔某与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胜诉

  • 代理华硕电脑取得某广泛关注的民事案件的胜诉

教育背景
  • 南开大学     EMBA   (2016)

  • 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学士 (1999)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 证券从业资格

  • 独立董事资格

执业背景
  • 王刚律师于2010年作为合伙人加入德恒律师事务所。

荣誉/兼职
  • 吉尔吉斯斯坦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员

  •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 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 第四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青联委员

  • 南开北京校友会副会长

  •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新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


文章分类: 律师团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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