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慧 | 中国传记文学学会理事 法律维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李嘉慧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律师 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
职务:律师 电话:+86-136 8302 8792 办公地点:北京 邮箱:lijh@dehenglaw.com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业务领域:文化艺术|金融
李嘉慧律师于2004年起从业,主要执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 文化艺术领域相关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家族财富管理; · 境内外投资、并购及重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并购;境外企业境内投资、并购) · 境内外私募基金设立及合规事宜(中国境内私募股权及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及运营事宜,开曼、BVI、香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及运营事宜) · 公司证券(境内外证券市场合规及披露事宜)
代表性项目: 文化艺术领域 · 代表某家族成立、运营艺术品收藏基金 · 代表某文化名人家属进行有关艺术收藏品权属相关诉讼 · 代表某文化公司与国家博物馆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的合作谈判及落地 投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 · 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50亿美元商业票据/存单(CP/CD)发行(发行人中国律师) · 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码HK.3300)收购玻璃产业企业的系列并购项目(收购方律师) · 法国耐克森集团收购山东阳谷电缆集团项目(被收购方律师) · 某国内上市公司在巴基斯坦投资设立工业园项目(投资方中国律师) · 某A股上市公司澳大利亚并购项目(收购方律师) ·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双百行动”国企混改项目(负责员工持股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设计、落地执行及出具相关中国法律意见,投资者尽职调查等工作) · 诺基亚成长基金(NGPCapital)领投Synergies IntelligentSystems, Inc.项目(一家业务及主体位于中国大陆、中国台北、新加坡、美国等地的商业智能软件提供商) 私募基金业务 · 担任国开金融与广东恒建合资设立的广东开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入库法律顾问 · 担任某美元基金常年法律顾问,负责美元基金设立、运营及投资相关法律及合规事宜,代表基金投资人工智能独角兽第四范式等多家数字科技领域企业(投资方律师) · 担任某境内私募股权及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合规及风控顾问,负责基金设立、运营、投资相关法律及合规事宜,代表基金参与了若干家A股上市公司投资、两家原新三板挂牌公司投资及投后管理、一家未上市公司投资及投后管理
教育背景 · 英国法律大学 普通法硕士文凭(2004) ·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国际商法硕士(2003) · 中山大学法学学士辅修财政学(2002)
专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 香港律师资质(基于英国普通法文凭通过香港法律制度转换考试,未申请执业) · 中国基金从业资格 · 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 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第9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
社会职务 · 山东省金融办组织的山东省企业上市专家顾问团成员 · 曾任中泰证券公司新三板内核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