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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叙事的后现代解读:以美国黑奴叙事为例

自我叙事的后现代解读:以美国黑奴叙事为例 ——读威廉姆L安德鲁斯的论著《讲述自由的故事》 [摘要] 安德鲁斯的论著《讲述自由的故事》将黼/textarea>

自我叙事的后现代解读:以美国黑奴叙事为例
——读威廉姆•L•安德鲁斯的论著《讲述自由的故事》


     [摘要] 安德鲁斯的论著《讲述自由的故事》将黑人自传研究纳入一个内含三重关系框架的大系统:黑奴作者与白人中介(白人速记员、白人编辑,白人出版商)、黑奴作者与白人读者、黑奴作者与废奴主义社会大环境。通过研究黑奴叙事的写作与阅读,安德鲁斯提出了颠覆性的观点:白人读者因为采用了双重阅读策略而导致黑奴叙事长期以来被误读和误解。

     自传研究的传统观念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理论热潮中被彻底解构了。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真实性问题一直是传记理论(包括自传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话题。现代主义时期法国作家莫洛亚曾经列举六点记忆的不可靠性,由此证明以记忆为支撑的自传写作不可能完全真实。[1](P 149-165)也就是说,从作者的角度出发,无论他如何真诚正直,记忆的特性阻止了自传作者实现全面真实叙事的可能。八十年代,“作者死亡”的观点主宰了后现代主义理论,理论界对自传真实性的探讨也走到了尽头,取而代之的是如何理解自传的文本意义。而理解,不在于作者如何写,而在于读者如何读。保罗•德•曼声称,“自传既称不上是一种文类,也算不得一种模式;它只不过是一种阅读、抑或理解的修辞格。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修辞格出现在所有文本中。在阅读的过程中,当两个主体互相配合,通过彼此站到对方的角度来确认对方,才能出现那种自传性的时刻。”[2](P921)德•曼没有界定两个主体的具体含义,联系他的上下文,这两个主体似乎暗示的是作者与读者,是写作主体与阅读主体。德里达的《他者的耳朵》(The Ear of the Other)则比较明确地道出了这两个主体,并且分出了主次。他写道,“正是他者的耳朵成就了我这个人,构成了我的自传中的自我性。”[3](P51)换言之,自传读者对自传文本的理解决定了他对自传作者的认识。
     在后现代主义理论热潮中,文学研究的边界不断扩大。人们发现,当代繁荣发达的美国黑人文学继承了许多当年美国黑奴叙事的自由技巧与模式,当代黑人作家们对那些技巧与模式应用自如,技艺臻熟,① 但却鲜有学者对以第一人称为特点的黑奴叙事做过认真详细的研究。美国学者威廉姆•L•安德鲁斯(William L. Andrews)的论著《讲述自由的故事》(To Tell a Free Story, 1986)②正是运用以阅读为中心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对美国黑奴叙事进行了系统地 探讨与研究,排除了人们认为黑奴叙事无真实性,因而无研究价值的传统偏见。安德鲁斯的研究把黑奴叙事的写作与阅读视为一个内含三重关系框架的大系统:黑奴作者与白人中介(白人速记员、白人编辑,白人出版商)、黑奴作者与白人读者、黑奴作者与废奴主义社会大环境。经过对这三重框架的深入考察,安德鲁斯提出了颠覆性的观点。他指出阅读策略决定读者对自传文本的认识,白人读者采用双重阅读策略从而导致了黑奴叙事长期以来被误读和误解。

     1.黑奴叙事与白人自传
     对美国黑奴叙事进行自传研究首先面临一个历史问题,即黑奴叙事是否有历史价值。黑奴叙事曾被认为缺乏真实性,属于海登•怀特所称的“用事实再现的虚构”,因之不可以用作史料佐证历史。③所以,当自传研究着眼于探讨主体、自我、个性等关键词语和主要概念时,美国黑奴叙事却被排除在讨论对象之外。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白人用第一人称写作的自我经历叫做自传,黑奴的第一人称叙事则被笼统称作叙事(narrative)。典型的例子是富兰克林的《自传》最初出版时,书名叫做《自我叙事》(Self-Narrative),但后来易名为《自传》,流传至今。而在同时期发表的黑人自传却一直被称作黑奴叙事(slave narrative),直到现在学界仍然沿用“黑奴叙事”的术语指代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黑人自传。除去种族歧视的原因,和对黑奴叙事文本中真实性的置疑,黑奴叙事还被一些学者认为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废奴主义的宣传工具,“长于感性控诉,短于确凿事实”。(16)安德鲁斯指出,福科的霸权理论、舍尔的言语行为理论(Searl’s speech act theory)、伯克(Kenneth Burke)的修辞理论等等诸多新理论的产生为我们重新审视黑奴叙事提供了新视角,因此很有必要从根本上对黑奴叙事这段历史做一认真扎实的研究。
     在安德鲁斯的研究中,他发现黑奴叙事无论是黑人作者与白人编辑的共谋,还是社会大背景下的黑奴作者与白人读者的语言交流共谋,黑奴叙事一开始就被放置在他者的位置之上,与白人文本遵循了不同的游戏规则。一般而言,相当一部分传统自传作者为自己著书立传,并非是为了“寻找自我”,“重新审视自我”,或“重新经历过去”。他们往往是因为“有话要说”,有问题需要说明,有事亟待澄清。或者说,他们需要还历史一个公正,给自己一个清白。“没有人比当事人自己更能为自己伸张正义的了”。[4](P36)但是,这样一个书写自传的目的,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的主流社会里,读者却对黑人和白人作者有不同的要求。美国著名超验主义作家梭罗曾呼吁作家们“真诚地、不加修饰地写下自己的生活”。[5](P1)安德鲁斯认为,梭罗的呼吁看似合理、合法、合情,很有鼓动性,但其实感性大于理性,因为他并没有具体告诉自传作者如何在自传中保证、保持和坚持真诚叙事。另一方面,梭罗似乎也并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可能在他看来,当人们在写下自己生活故事时,自认为心诚足矣。在这种想当然的观念指导下,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富兰克林的《自传》,梭罗的《瓦尔登湖》鼓舞着历代成千上万的读者,却少有人问及那些作品的内容是否全部属实。但是同一时期的美国黑奴作者却面临不同遭遇。虽然他们把摆脱奴隶的枷锁、追寻“自由”当作主题,视“讲述寻找自由的故事”为自传的使命,但他们看到一个极不平等的社会环境。同在基督教的大家庭里,白人为人,黑人却为奴。白人基督徒之间是兄弟,黑人却不是白人的基督兄弟。白人自传被认为励志、可信、可靠,黑奴叙事却被认为谎言连篇,不足信,不可靠。白人的个人故事是自传,思想深邃,内容精湛,魅力无穷;黑人的个人经历充其量是“讲述”,是“叙事”,思想苍白,是可供茶余饭后的消遣、可供政客搞宣传;但为人,黑奴叙事励志意义不足;为文,黑奴叙事没有审美品味,它们只是故事片断而已。因此,历史上的美国黑人开始讲述他们自己如何追寻自由的故事时,就带上了很强的目的性。他们一来要纠正社会上对他们的偏见,二来把自传文字看作是在白人主流社会里受难的黑人对《圣经》的另一种献祭的神圣体现。(14)通过对基督的献祭,美国黑奴希望白纸黑字的自传能够形成与主流社会的白人进行交流的渠道,他们要在自传中完成“历史的、修辞的、比喻的”话语使命,通过自传改变美国社会对黑人的错误印象。  

     2.黑人作者与白人速记员
     西方文学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纪实与纪虚是水火不相容的两种写作原则。纪实被认为是传记的生命底线。英国现代主义作家伍尔夫就曾告诫,“要么尊重事实,要么尊重虚构;天马行空的想象不会同时伺候两个主人。”[6](P231-235)美国历史学家们发现,黑奴叙事虚构成份太多,可信度不高,单从文本表面上就有许多可疑之处。比如某些对话就显得不真实,“太工整,太富有戏剧性,”加工整理的痕迹太过明显。(270)但是安德鲁斯强调黑奴叙事的另一面。他认为,“黑奴叙事的阅读策略必须不同于白人叙事的阅读策略。读者不能计较黑奴叙事讲述的故事是否属实”。(270—271)这是因为,早期的黑奴叙事是黑人作者与白人速记员的共同产品。在合作过程中,不识字的黑奴的讲述通过白人的纪录、整理、表述和编辑而有所变形,从而难以保证最终出版的叙事文本有真正意义上的真实性。一位没有署名的白人速记员在出版《一位非洲本土人的生活与冒险经历的叙述》时,就曾保证他“没有给书中叙事人的故事添加任何编造的内容”,但限于篇幅关系,他“删除”了许多有趣的段落。(33)还有的白人编辑在看到黑奴叙事中有些情节与基督徒有关,或是与圣经中的约瑟夫、约伯等圣徒有关,于是就自行附会,强调二者之间的联系性,并把这作为先入为主的导读内容添加在黑奴叙事的前言里。白人编辑有时会激情四溢,浮想联翩,把古希腊罗马的古典悲剧美加在黑奴悲剧命运的现实上,他们为黑人叙事所做的序言给黑人叙事的阅读带来很大影响。有些序言“把黑人的出逃看作是‘崇高的野蛮’,其逃跑过程充满了艰辛与苦难,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与决心,类似寻求进入天国的《天路历程》,为此使得黑人最终在西方世界的花花世界里获得了宗教救赎和世俗的成功”。(36)因此,面对已经附加了许多导向型文本信息的美国建国初年的黑奴叙事,安德鲁斯指出,阅读其实是在练习“创造性听证”(creative hearing)。也就是说,在这类黑奴叙事中,因为受到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的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和规约,和各种社会影响,黑奴经历中的许多事实和内容被消音了,许多有个性的、有民族性的表达被弱化了。因此,阅读黑奴叙事时,读者就应当越过“不真实”的表相,去体会、体察和理解那些虚假表面背后的真相。不是叙事文本没有提供真实的叙述,而是在某种程度上,读者的习惯性阅读策略导致了对黑奴叙事的误读。
     “创造性听证”是安德鲁斯的一个发明,是他新颖而重要的观点。这使人联想到当年伍尔夫提及的“创造性事实”(creative fact)。[7](P228)本来,论及传记中的事实这种话题,学界就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尼采强调,“没有事实,唯有阐释”。皮兰德娄形象地比喻,未经阐释的事实犹如没装东西的空袜子,站立不起来;[8](P10)但人们一致认为事实是传记中的硬件,只是作者在运用事实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分寸是一个难关。全靠事实的堆砌并不能塑造出传主的真实形象,也不能达到“神似”的目标。为此,伍尔夫发明了一个术语“创造性事实”,意思是说,为了达到“神似”的目的,传记作家可以在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创造”一些无关重要的事实,对传主形象进行塑造和渲染。“创造性听证”则是教导读者如何阅读,为了捕捉自传叙事中的“真实”,读者必须徜徉在叙事文本的字里行间,探微文字背后的意图,不放过任何载有微妙的文化的、历史的、修辞的、乃至谋篇布局的文本信息。就像当年伍尔夫的“创造性事实”观念解放了现代主义时期的“新传记”,使得各种艺术手段合法地参与进传记的写作,传记写作再次成为一种艺术一样;“创造性听证”的革命意义是在后现代社会中解放了人们对待美国黑人文学的源头——黑奴叙事——的传统阅读观念。当初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黑奴叙事不完整、不完美的情形通过“创造性听证”的阅读策略得到了补偿,意义获得了完整性。但我们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创造性事实”,还是“创造性听证”都因为术语的发明人不能给出一个清晰的定义和范围,在操作上主要依赖人的主观意识,因此难免产生众说纷纭、无中心无定论的现象。  
     要把“创造性听证”运用好,需要读者自身具有扎实的理论根基。读者对各种理论掌握得越多,在“创造性听证”中收益就越多。比如安德鲁斯运用巴赫金的对话理论对黑奴叙事中对话所进行的分析。他举出一个名叫布朗的黑奴叙事例子:布朗叙述他逃跑过程的故事时使用了两种对话结构——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来表述他和主人之间的对话。布朗得知自己将要被白人主人卖掉,于是就问主人自己将被卖往何处。主人说要把他卖给一个好主人,不是卖给黑人奴隶贩子。布朗说在他们那个州里找不到好主人。而且如果他现在的主人是个好主人,也不会把他卖掉。主人于是答应给黑奴布朗一星期时间让他外出寻找好主人。但不久,布朗却被抓回来。主奴之间于是又有了一段对话,这次叙事使用了另一种结构:间接引语。布朗解释逃跑的原因是遵照主人的命令外出寻找好主人,但主人这时却回应说,我也没叫你上加拿大去找啊。在分析这段对话时,安德鲁斯援引了巴赫金的《对话的想象力》(The Dialogic Imagination)的观点:“语言在个体意识上存在于自我与他者的边界上。语言中的词语有一半是他人的”。[9](P293-294)根据这个理论,布朗逃跑前的对话如果表明了事实上主人和奴隶的关系,那么布朗被抓回来之后复述、模仿主人先前的话语,实际是在寻求用主人的话语给主奴关系重新定位。也就是说,布朗在言说话语的同时,在他的心理上实现了一次主奴角色的转换。能够做到这一步,说明作为黑奴的布朗的自我意识在觉醒。(274)    

     3.黑奴叙事与社会大环境
     黑奴叙事充满苦难和不平等。黑奴叙事的读者接受经历了起起伏伏的波浪状态,在黑人作者和白人读者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张力。18世纪逃跑黑奴的叙事往往是一个青年黑奴拒绝继续做奴隶,从白人主人家逃跑。这种行为被当时的社会看作是公然挑衅现存的道德秩序,蔑视自律美德。19世纪逃跑黑人的叙事会被用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因为拒绝接受白人主人的道德规范而逃跑,是否是因为要挣脱某种伦理束缚和身体束缚而强行出逃。由白人操纵的黑人叙事往往证明在现存的社会体制内保持奴隶现状是有必要的,并且强烈暗示黑人逃跑只会掉进他本人自私自利的贪心胃口当中。(41)也就是说,黑奴叙事的解读权始终被白人话语言说着。当解读权换到黑人一方时,我们看到一种扭曲的发展状态。黑奴叙事写作和出版时的社会大环境一方面用宗教教导黑人“人生来是平等的”;另一方面,信以为真的黑人发现追求自由的道路其实遥远漫长,手持一纸解放奴隶证书,不等于他们获得和白人平起平坐的平等地位。即使政治上自由了,经济上富有了,黑人也难能享受与白人同等的社会文化地位。获得自由后的黑奴威廉姆•格莱姆斯(William Grimes)不无愤怒地明确告诉读者,他写《自传》完全是为自己募集生活资金,因为他为了向原来的主人购买自由的身份,如今已经身无分文。我们可以想象格莱姆斯写作时的心情。自传写作在格莱姆斯这里变成了“发泄愤怒,并在号称自由的国土上忍受苦难”的一种方式。(78)黑人受难的心理也不止于自传叙事。一些解放了的黑奴后来发了大财,既拥有政治性自由,也实现了经济独立,但他们仍然不能享有与白人同等的政治地位和文化地位。黑人不得不认识到,黑人不管身为自由人,还是奴隶,都是美国这块土地上“孤立无援的陌生人”。(51)因此,1852年美国国庆日时,黑人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发表了一场能够代表黑奴叙事心态的演说。在这场演说中,他盛赞了一番美国的开国功勋们之后大声质问:自由独立的美国国庆日,对我们黑人有什么意义?国庆节“是你们的,而不是我的”。(168)
     虽然黑人与白人在白人中心主义的社会环境中一直存在着主体和他者的关系,在紧张的张力之中也有微妙之处,常常非常反讽。黑奴叙事文本中往往带有深厚的属于白人传统的犹太教和基督教气氛。比如黑人道格拉斯就像犹太教徒一样把自己看作是特殊“选民”(chosen man),认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命运就是接受苦难,天降大任,他应该努力斗争去进行外部的和内心的革命。(126)另外,《道格拉斯自述》也让人看到富兰克林《自传》的熟悉影子。两部文本的差别只是一个明确教人上进,另一个用不屈不挠追求自由的精神,“像弥尔顿的撒旦一样由恶生美”。[10](P125)但是安德鲁斯指出,宗教气氛在某种程度上毒害了追求自由的黑人。清教的自省精神要求人们检点自我,不放纵自我;理想的自我被基督教解读成一种被克服、被忘掉的状态。安德鲁斯认为,早期的奴隶叙事中的皈依式正是让叙事人按照理想的“从自我中寻求自由,而不是为了自我而寻求自由。为此,皈依式叙事鼓励自我痛恨,忘掉过去”。(46)在安德鲁斯看来,这种思想流毒深远,严重阻碍了黑人寻找真实的自我。    
     白人的种族歧视使黑奴叙事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白人的利益关系使黑奴得不到真正的解放。这种社会大环境产生了三种黑奴叙事。第一种黑奴叙事以游记为主,几乎避免谈及叙事人自身的生活经历。这类黑奴叙事意在逃避美国现实,企图用外界的美好风光掩盖黑奴的悲惨处境。安德鲁斯采用德里达的后现代主义观点强调,这种意在发现、然却是复原的叙事策略忽略了这样的基本事实:当叙事人开始选择逃避时,他们就已经掉进了另一重没完没了的各种变化之中。第二种黑奴叙事是一种边缘性自传,介于正规自传与叙事之间。这类自传的内容常常叙事自由、松散,事实确凿性不高,因而有时被贬称为“骗子”叙事。但安德鲁斯认为,这类叙事虽在文类上界限不明,但一如海德格尔所称,界限不是内容之止境,而是内容之开始,边缘性自传的价值取决于社会大环境。在一个不分等级,没有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差别的社会里,这类叙事就会显得非同一般。第三种黑人自传在有限的空间中回忆过去。这类作者把过去看作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而这些阶段都标志着某种意义上的“经历仪式”。对黑人来说,这些仪式解释了他们同白人的关系,在形式上至少包括三个阶段:隔离仪式、转折仪式和吸纳仪式。值得一提的是,黑人把他们逃亡的经历并非看成是对新世界的追求,而是看成挥之不去的梦魇。

     [注    释]
     ① 安德鲁斯认为,在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的《黑人男孩》(Black Boy, 1945)、拉尔夫•艾利森(Ralph Ellison)的《看不见的人》 (Invisible Man, 1952) 、或爱莉丝•沃克(Alice Walker)的《紫色》(The Color Purple, 1982)当中都有他们的先辈黑奴叙事的叙事技巧和追求自由的情节与内容。 (Andrews 291)
     ② William L. Andrews, To Tell a Free Story: The First Century of Afro-American Autobiography, 1760-1865. Urbana a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6. 本文所有引文均出自本书。
     ③ 这种状况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伴随着John W. Blassingame, The Slave Community (NY: OPU, 1972) 和Eugene Genovese, Roll, Jordan, Roll: The World the Slaves Made (NY: Random House, 1974)两部论著的发表才有所改变。

     [参考文献]
     [1] Maurois, André. Aspects of Biography [M].London: CUP,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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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Woolf, Virginia. The New Biography [C]. ed. Leonard Woolf. London: Chatto & Windus, 1967.
     [7] Woolf, Virginia. The Art of Biography [C]. ed. Leonard Woolf. London: Chatto & Windus, 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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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Bakhtin, M. M. The Dialogic Imagination [M]. trans. Caryl Emerson & Michael Holquist, ed. Michael
     Holquist. 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1981.
     [10] Seelye, John. The Clay Foot of the Climber: Richard M. Nixon in Perspective [C]. Literary Romanticism in America, ed. William L. Andrews.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1.


     唐岫敏(1957- ),南京国际关系学院英语系教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西方传记,英美文学


文章分类: 学术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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